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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时间:2017-06-01 16:53:38 作者:省渔业互保协会 姜善 责编: 点击:4556 次

1月,渔船保险试点扩大到全省沿海和远洋渔船。险种在原全损险的基础上,增加一切险,保险费率平均下降35%;渔工保险在原保额1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15万元一个档次,费率从原来的0.27%,下调为0.22%。

1月,经过调研,南平市捕捞渔船、内陆三个市渔船上渔工、龙岩市淡水养殖渔工、龙海市海水养殖渔工被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纳入政策性渔业保险试点。

1月,农业部继续将福州市60马力以上渔船作为政策性渔船互助保险中央财政补贴试点。

2月,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试点范围、增加险种”、“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

2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首次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09年渔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09〕23号)部署全省渔业保险工作。

2月11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对在2008年渔业互助保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等10个先进单位和李文平等36名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

2月12日,全省渔业保险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刘修德、副局长陈泽銮、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孙颖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总经理林智勇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3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下发《关于做好2009年海(淡)水养殖渔工及内陆渔船渔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09〕27号)部署全省渔业保险工作。

3月,省委省政府继续将政策性渔业保险列入福建省为民办实事项目。

3月,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新华社、福建日报社、福建电视台、海峡之声广播电台的记者下基层采访,新华社编发了2条网络视频和一条内参;福建日报编发了一条内参。

4月15日,福建日报在《今日视点》栏目刊发了题为《渔业保险:好政策呼唤新动力》的报导。

4月23日,福建电视台在福建新闻联播头条播放渔业保险新闻。

4月,海峡之声广播电台连续播出政策性渔业保险消息和2009年政策性渔业保险有关政策解答。

5月21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福建省互保办事处主任、福建省渔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美泉同志担任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理赔工作委员会委员。

6月,福建省渔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继续配合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组织各市、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厅属事业单位参加渔业系统行政、执法和科研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险。

6月,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联系,开展参保渔船的小额资金贷款的调研。

7月20日,福建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决定组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原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职责划入省海洋与渔业厅,不再保留省海洋与渔业局。

8月,福建渔业互保业务培训班在哈尔滨市举办,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执法支队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培训。

9月,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福建省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招聘,共1386人报名,经审核,326人参加了考试,最终聘用了梁金星、黄参蓉、董志军、胡晓梅4名专职工作人员。

9月16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对在2008年度渔业互助保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福建省办事处等119个先进单位和李美泉同志等207名个人给予表彰。

10月9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增补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陈泽銮为协会副理事长。

10月10日,为充实渔业互保工作力量,经厅领导同意,张俊安同志由省海域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借调到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福建省办事处工作。

10月15日,向大连水产学院推荐5名渔业(船舶)保险专业(大专)定向委培生。

10月15-17日,全国渔业互保业务工作会议在杭州市召开,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福建省办事处、福州、泉州、漳州代办处,连江、石狮营业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11月23-24日,全省渔业保险工作推进会在福州召开。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陈泽銮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省9个设区市、13个沿海重点县海洋与渔业局分管领导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

12月21日,聘任张俊安同志为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福建省办事处副主任。

截止12月,全省共办理渔工保险121675人,占应保渔工数130458人的93.27%;办理政策性渔船保险7647艘,占应保渔船数10030艘的76.24%。共收取签单保费5466.08万元,其中:渔工保费3124.57万元,渔船保费2111.51万元;共办理渔业保险理赔939起,赔付2230.8万元,其中:渔工理赔848起、赔付1751.29万元;渔船理赔91起,赔付479.51万元。

12月,渔业保险展业业绩居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第二位,居全国同行业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