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决定成立渔工渔船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黄世峰任组长,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纪委书记李美泉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8月,福清市采用“政府主导、财政扶持、部门推动、市场运作、渔工参与”的投保方针,进行渔民意外保险试点。 11月,渔船保险费率统一下降10%;渔工保险费率由原来的0.3%,下调为0.27%。政府保费补贴从原来的20%提高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