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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积极开展远洋渔业企业代办油污险和残骸险业务工作

时间:2019-10-12 16:11:50 作者:福州市办事处 苏可祥 责编:洪蔚莹 点击:3041 次
       为贯彻落实省协会下发的关于为远洋渔业企业代办《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和《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闽互保〔2019〕98号)文件精神,福州市各级互保机构通过与远洋企业负责人的沟通与交流,广泛宣传油污险和残骸险业务内容,引导远洋企业积极参保。
       截止10月12日,我市已为3家远洋企业共计16艘远洋渔业船舶代办了《油污证书》及《残骸证书》,取得阶段性的突破,下一阶段,我市将通过近期的走访远洋企业活动,以直观易懂的解说方式让远洋企业获得专业的技术服务,有效推进我市油污险和残骸险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