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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近年来远洋渔船政策的变化

时间:2018-08-23 17:38:34 作者:省渔业互保协会 柯郑玲 责编:洪蔚莹 点击:3641 次
       福建省是海洋渔业大省,海洋渔业又是公认的高风险行业,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未来远洋渔业的发展,扩大远洋渔业的发展规模,推动大洋性渔业有序发展,2018年,我省远洋企业28家,共计远洋渔船500多艘。bbin体育自2012年以来,为我省远洋渔船及船上渔工提供各项风险保障,为了减轻企业灾后的赔付压力,提高企业风险保障水平和促进远洋渔业互保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会对全省远洋渔船互保优惠政策做了一系列调整:

       一、2015年
      (一)启动远洋渔船优惠政策:一是对参加互保的远洋渔业企业给予自缴部分互保费优惠,优惠金额为总互保费的5%(其中参保综合险的优惠金额为总互保费的10%);对涉及印尼项目远洋渔船的企业给予自缴部分互保费优惠,优惠金额为总互保费的10%;二是对上一年度70%以上远洋渔船在渔业互保协会参保的远洋渔业企业,且当年理赔额低于互保费的,自2016年开始在上述优惠措施的基础上,给予该企业自缴互保费再优惠,优惠金额为自缴部分互保费5%,以此类推,可连续优惠四年,最高优惠比例不超过20%。
      (二)施行分期付款相关规定。对存在资金周转困难且信誉度较好的远洋渔业企业,可分期缴纳互保费,一年度内最多可分四期支付。

       二、2016年
      (一)实行停航退费政策。对作业区域为印尼海域的远洋渔船,在我会审核同意的港口或区域内连续停泊超过30天时,停泊期间的互保费按日比例的50%计算。
      (二)给予100%投保 “综合险责任”的远洋渔船费率再优惠。对远洋渔船估价超过80%部分可投保“远洋渔船综合险”,并将远洋渔船估价超过80%部分投保远洋渔船综合险责任的渔船,互保费率(船龄10年以内)由原来的1.0%降到0.7%。

       三、2017年
      (一)加大远洋渔船优惠力度:一是对参加互保的远洋渔船给予自缴部分互保费优惠,优惠金额为总互保费的10%;对作业区域为印尼地区且受到印尼政策不利影响的远洋渔船给予自缴部分互保费优惠,优惠金额为总互保费的15%;二是对2015年度70%以上远洋渔船在渔业互保协会参保的远洋渔业企业,且当年理赔额低于互保费的,自2016年开始在上述优惠措施的基础上,给予该企业自缴互保费再优惠,优惠金额为自缴部分互保费5%,以此类推,可连续优惠四年,最高优惠比例不超过20%。
      (二)对涉及印尼项目停航渔船的实行停航退费政策。停泊期间的互保费按日比例的50%计算。
      (三)放宽综合险责任范围。对超过25年船龄的远洋渔船需承保综合险责任的,可上报秘书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承保。
      (四)在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删除条款对船舶碰撞责任中,会员应承担赔偿金额的四分之一的有关规定。

       四、2018年
       优化远洋渔船条款。在费率不变的情况下扩大保险责任范围,使参保的远洋渔船得到更大的风险保障。
       bbin体育不断完善远洋渔船互保优惠政策、优化该险种条款,充分体现了我省渔业政策性保险“惠渔惠民”的优惠政策,为渔区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