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我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就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四点贯彻落实意见。
一要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深刻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全力推动,确保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落实安全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水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要强化监管执法。要根据省厅有关全面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坚持对非法违法从事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要依法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航、扣押、拆解等强制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四要及时传达贯彻。要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迅速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辖区所有渔业船舶经营者,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