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的批复》,福州新区成为第14个国家级新区。
为贯彻落实9月23日省委召开的福州新区调研bbin体育精神,省海洋与渔业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支持福州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我们就海洋部门如何支持福州新区建设采访了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林月玲。
“福州新区”获批,鼓舞人心,引起了各界人士的热议。在建设“海洋强国”“海洋强省”的背景下,沿海省份、城市都利用各自的优势在积极地推进海洋经济建设。那么,福州在发展海洋经济方面有什么优势?
林月玲:福州素有经略海洋的传统,是近代中国最早开放的五个通商口岸之一,在“海上丝绸之路”上扮演着重要角色,更是首批14个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之一。如今,福州更是抓住“一带一路”的机遇,围绕构建“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成功举办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亚洲合作对话——共建“一带一路”工商大会、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等活动,并扎实推进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建设。
此外,福州还拥有突出的深水港口优势,临港工业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加快临港工业发展是福州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必然选择。近年来,福州重点加快船舶及装备制造、能源、石油化工、冶金、海洋生物、海洋可再生能源等产业发展,着力推进罗源湾煤炭储运基地、福清江阴新材料专区、海王福药连江第二生产基地等一大批临港产业项目的建设,努力打造南北两翼临港工业基地。
在我省实施海洋强省战略的大背景下,福州市顺势而上,以港兴市,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海上福州”。上半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1117.8亿元,同比增长15%,占全省总量的31.4%。我们相信,福州将在海洋事业蓬勃发展的基础上,更加充分地发挥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在海洋强省建设中发挥省会城市的引领作用。
作为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海洋与渔业厅将如何支持“福州新区”建设?
林月玲:我们将从六个方面入手,全力支持福州新区建设。
加强规划衔接。按照《福州新区总体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完善《福建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福建省“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等涉海涉渔相关规划。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加快建设“海上福州”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整合现有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办法》等优惠政策。支持福州新区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改革用海项目海域论证和环评。下放用海项目审核权限,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和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含4个子项)权限等。
支持新区项目用海。落实《江阴工业集中区东部片区临海工业园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推进《福州港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区域用海规划》等报批工作,总规划面积2060公顷,围填海总面积1950公顷,保障新区建设区域用海。
保障海洋生态环境。我们将支持福州新区编制实施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加大对已建和拟建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建设资金投入。支持新区申报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级海洋公园、海洋世界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在防灾减灾、海洋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评估、海岛生态修复等方面都将给予支持,助推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蓝色经济发展。
支持新区渔业发展。支持福州新区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将福州新区打造成为我国远洋渔业产业集中区、示范区;支持福州新区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装备先进、产业化水平高的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和水产品加工园区,发展休闲渔业,扩大“水乡渔村”规模。
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在“十三五”期间实施新区海洋经济发展“百千万工程”,即:建设百个海洋项目、扶持千家海洋企业、培养万名海洋人才。把目前已征集到的位于新区内68个现代渔业、海洋新兴产业、基础设施、海洋产业园(基地)等项目纳入我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形成一批建设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