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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颁布实施《渔船渔港管理办法》,鼓励参加渔业互助保险

时间:2017-06-01 13:36:07 作者:转载自《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网站》 责编: 点击:2272 次

为贯彻落实全国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渔船渔港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责任,规范了管理程序,完善了渔船渔港管理体制机制。

《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渔船所有人、经营人是渔船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应当落实安全措施,加强船舶、船员管理,合理使用船舶,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态,保障渔船的航行、作业和停泊安全。渔船所有人或经营人根据需要为其水上作业人员购买人身保险。鼓励渔船所有人或经营人参加渔业互助保险。

《办法》自20142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