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我厅根据农业部、省政府工作要求,下发了进一步抓好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强化汛期渔业安全检查督查。继续组织开展汛期渔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重点针对渔业企业、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和渔船就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船舶适航、职务船员配备、安全设施配备使用、防台减灾工作部署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强化防汛抗台应急处置工作。针对今年汛期气候特点,健全和完善防汛抗台应急机制,全面落实防汛抗台措施,保障作业渔船、养殖设施、渔港等渔业设施及人员安全。组织做好遇险渔船救助、渔船自救互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
三是强化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专业人员深入渔村、渔港、渔船开展强化安全意识宣传教育、普及海上遇险应急知识,正确维护和使用安全设备等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送安全到渔村渔船。
四是强化水上安全事故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渔业船舶水上事故报告和统计程序,做好水上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