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以农业保险为突破口,积极推动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建设。陕西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近期通过了《陕西省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文件提出:
一是除保险机构按照财政部规定计提大灾风险基础准备金外,陕西省政府将与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共建地方统筹准备金。统筹准备金实行专户管理,并委托专业的资产机构进行运作。二是大灾风险基础准备金种植业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6%提取,养殖业保险按照3%提取,森林保险按照6%提取;大灾风险统筹准备金种植业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2%提取,养殖业保险按照1%提取,森林保险按照2%提取。三是当农业保险当年赔付率超过一定比例,或连续3年整体综合赔付率超过一定比例后,经陕西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同意,即可动用统筹准备金分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