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协会动态 >

2014年我省渔业互保会费收入超过1.6亿

时间:2017-06-01 10:56:36 作者:省渔业互保协会 庄庆思 责编: 点击:5107 次

2014年,我省渔业互保工作在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的大力支持、协调、配合下,在全省渔业互保系统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截止1231日,全省共办理渔工互保107388人,办理渔船互保10352艘,全年收取渔业互保会费16265.6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97%,提供风险保障金405.95亿

    为了切实做好我省渔业互保工作,省渔业互保协会认真组织,精心谋划,真抓实干,发扬团结协作、锐意进取的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是全省沿海渔工保额普遍增加。根据渔民的需求,全省大部分地区在去年25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保额,提高风险保障水平;二是全省远洋渔业互保业务得到拓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36号)的要求,在省厅和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全省远洋渔业互保签单会费269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3.29%。三是水产养殖互保试点范围逐步扩大。2014年省协会在漳浦县、福鼎市、霞浦县、清流县均开展了水产养殖互保试点,签单会费达110万元,提供风险保障金2200万元,为进一步开展试点工作不断积累经验。四是承保服务窗口前移。协会始终倡导“一张笑脸、一张凳子、一杯热茶、一声问候、一声嘱咐”五个“一”的服务理念,除了在办事处窗口办理有关互保业务外,还主动深入到渔村、渔船、渔港办理互保,尽可能地为渔民群众提供方便,在办理互保业务时,渔民有对互保条款不明白的地方,做到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解释直到渔民满意为止。五是开辟渔业互保宣传新路径。除了往年的宣传方式,今年还增加了“四个一”宣传,即“一个协会自己的网站”、“一本渔业互保宣传画册”、“一张渔业互保宣传光盘”、“一份有质量的渔业互保信息”。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渔业互保视频宣传活动、报纸、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渔业互保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吸引全社会对渔业互保事业的关注。还通过承办“开渔节”、参加渔业周·渔博会的有利契机,让社会大众认识互保,了解互保,进一步扩大了渔业互保的社会知名度,提高了渔民群众的参保热情。六是理赔速度进一步加快。省协会高度重视理赔工作,始终坚持大案要案特事特办,紧急案件急事快办,有影响力的案件迅速预赔付,理赔质量、速度全面提升,为全省入会参保的渔民提供及时、有效的风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