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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稳步推进普惠型乡镇船舶及船上渔工互助保险

时间:2025-04-08 09:25:58 作者:省渔业互保协会 庄庆思 责编:王建风 点击:192 次

为全面推进普惠型乡镇渔船渔工互助保险工作,提高乡镇船舶及船上渔工的风险保障水平。近期,协会领导分组带队前往沿海各市、县(区、乡镇),通过走访、座谈的方式推动乡镇船舶及船上渔工互助保险工作。

bbin官网1215日,协会秉承“低费率、广覆盖、高保障”的基本原则,创新推出了“普惠型乡镇船舶及船上渔工互助保险”。全省渔业互保机构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普惠型乡镇船舶及船上渔工互助保险”工作。截止46日,参保乡镇船舶渔工互助保险3150人,提供风险保障金额9.9亿元;参保乡镇船舶互助保险13艘,提供风险保障金额14.5万元。一是加强宣传推动。截止目前,协会各办事机构积极与辖区乡镇对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31场。312-28日,由协会领导带队,与宁德、福州、莆田、泉州晋江、厦门、漳州各辖区渔业行政主管一起前往乡镇(村)开展普惠型船舶渔工互助保险业务宣传及调研,各辖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代表、各辖区渔民代表参加。二是推进统一投保。bbin官网1215日,协会与连江县苔菉镇政府合作,组织8个渔业村签订了普惠型乡镇船舶渔工互助保险保单,签约采用政府组织、统一投保的方式,为197名乡镇船舶渔工提供了7340万元的风险保障。三是组织专场对接。325日,协会配合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漳州市乡镇船管站规范化运行现场会暨乡镇船舶从业人员保险推介对接会”,现场与龙海区、漳浦县、东山县、诏安县、云霄县、台商投资区、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等8个县级海洋与渔业局,以及赤湖镇、浮宫镇、古雷镇、沙西镇、陈城镇、列屿镇、梅岭镇等7个重点渔业乡镇,共同签订了《乡镇船舶从业人员保险合作意向书》,签约意向金额达325万元。

下一步,协会将围绕普惠型乡镇船舶及船上渔工互助保险推广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提升渔民安全保障意识、提高渔业安全生产风险保障水平,推动乡镇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完善承保、理赔流程。重点解决乡镇船舶渔工流动性大、工作场所范围认定、多人合股购买多船的投保、理赔与乡镇船舶生产作业的矛盾等渔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不断完成承保、理赔流程,为推进乡镇渔船及船上渔工互助保险提质增效。二是优化业务推进方式。依托各辖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当地政府部门、乡镇(村),结合各乡镇的船管站、点验中心、海上工作站、网格员管理等共同推进乡镇渔船及船上渔工互助保险。

                        

险种简介:

普惠型乡镇船舶互助保险:为纳入管理的涉渔乡镇船舶(木质、钢质、玻璃钢质、泡沫夹板)提供:由于八级以上(含八级)风灾、洪水、海啸、雷击、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火灾、爆炸、碰撞、触碰、搁浅、触礁、座浅、自沉(仅指渔业船舶在适航期内,因船体漏水或不明原因导致造成渔业船舶沉没)、渔船在航行和作业中失踪六个月以上等造成保险渔船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普惠型乡镇船舶渔工互助保险:为乡镇船舶上的渔工,提供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伤残或医疗风险保障,及因存在雇佣关系产生的法律责任。如乡镇船舶所有权人仅需实缴200元,渔工即可享受死亡(失踪)30万元、伤残30万元以及医疗费用1.8万元的全面保障,在减轻渔民经济负担的同时,给予渔工全面的风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