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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首次为远洋渔业企业代办渔业船舶《油污证书》和《残骸证书》
时间:
2019-08-28 17:07:49
作者:
省渔业互保协会 庄庆思
责编:
潘思敏
点击:
2546 次
根据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下发的《关于为远洋渔业企业代办<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和<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的通知》(渔保服发〔2018〕77号)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体现我省“互助共济,服务渔业”的立会宗旨,满足远洋渔业企业履行国际公约的切实需求,提高我会会员服务水平,我会积极为远洋渔业企业代办《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和《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即《油污证书》和《残骸证书》。截止8月27日,我会已为6艘远洋渔业船舶代办《油污证书》和《残骸证书》,也是我会首次为我省远洋渔业企业代办相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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