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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无理赔优惠” 鼓励会员安全生产
时间:
2019-03-12 09:51:54
作者:
省渔业互保协会 柯郑玲
责编:
洪蔚莹
点击:
2362 次
2019年是省协会主办全省政策性渔业保险的第八年,也是实施“无理赔优惠”制度的第五年。为激励广大渔民入会参保的积极性和鼓励渔民会员安全生产,有效化解渔业生产风险,反哺广大渔民会员,我会对办理续保手续时前一年内(按365天计算)无发生理赔案件的渔船,按续保时会员自缴互保费的10%给予优惠,对已连续两次享受无理赔优惠的,自第三次起优惠比例提高至15%,并授予“安全生产互保会员”称号,发放安全生产会员证书。
截至目前我会已支付无理赔优惠金额991.47万元,全省享受无理赔优惠政策的渔船达到10712艘次。这一优惠措施的实行,让入会参保渔民切身感受到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的实惠和好处,进一步减轻了渔民会员的缴费负担,增强了渔民会员安全生产意识,促进了渔区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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