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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省渔业互保会费再创新高

时间:2017-06-01 10:56:39 作者:省渔业互保协会 柯郑玲 责编: 点击:3381 次

 

2016年,我省渔业互保工作在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的大力支持、协调、配合下,在全省渔业互保系统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呈现出可喜的发展态势。截止1231日,全省共办理渔工互保91860人,办理渔船互保10030艘,收取渔业互保会费首次突破1.88亿元,提供风险保障金额456亿。相比2015年,我省渔业互保会费再创新高。

为了切实做好我省渔业互保工作,省渔业互保协会认真组织,精心谋划,真抓实干,发扬团结协作、锐意进取的精神,在历年的基础上,2016年重点做好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国内渔船和远洋渔船参加互助保险实施多项优惠政策,减轻会员缴费压力,提高了会员参保的积极性;二是在宁德地区开展雇主责任附加人身平安互保试点工作,以减轻会员在其雇员出险后的赔付压力;三是实行停航退费政策。从201661日开始,对我省远洋渔业互保实行停航退费政策,退费比例为50%,减轻了远洋渔业企业的经营压力;四是将平潭、福鼎和漳浦三个地区所有通过第三方公司评估合格的小型涉渔船舶船员纳入渔业互助保险雇主责任险试点,完善了政策性渔业保险,进一步扩大渔业互助保险范围;五是水产养殖互保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在全省开展9个养殖互保试点,提供风险保障达1000万元,为进一步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六是理赔速度进一步加快。省协会高度重视理赔工作,始终坚持大案要案特事特办,紧急案件急事快办,有影响力的案件迅速预赔付,切实提高了理赔效率,提升了理赔管理水平,理赔质量、速度全面提升,为全省入会参保的渔民提供及时、有效的风险保障。

下一步省协会将进一步完善会员的保障制度,持续推进参保渔船无理赔优惠政策,返利渔民,扩大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试点范围,为保障渔民安全、落实惠民政策、促进渔区社会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