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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实施无理赔优惠制度

时间:2017-06-01 10:56:36 作者:省渔业互保协会 王建风 责编: 点击:3748 次

2015年是省协会主办全省政策性渔业保险的第四年,为激励广大渔民入会参保的积极性和鼓励渔民会员安全生产,有效化解渔业生产风险,反哺广大渔民会员,对连续三年在省协会投保且无发生理赔案件渔船,在第四年续保时,给予会员自缴部分互保费5%的优惠,并授予“安全生产互保会员”称号,发放安全生产会员证书。这一优惠措施的实行,让入会参保渔民切身感受到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的实惠和好处,进一步减轻了渔民会员的缴费负担,增强了渔民会员安全生产意识,促进了渔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