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办事处认真按照省协会《关于规范会员授权委托书格式的通知》(闽互保【2016】149号)的要求,于1月12日向会员福州海盛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福远渔10船发放了协会“授权委托书”的范本,并介绍了代办业务时出具委托书的原因,告知会员委托书中必填内容及需加盖齐缝章,委托书要求一式一份,如有变更事项则需与代办人重新签署。这是福州市2017年办理承保业务开出的第一张“授权委托书”。
据了解,福州市远洋渔业企业共有13家(福州8家,马尾2家,连江3家),来办事处办理渔船承保业务时均由公司职员来代办。通过面对面的向会员介绍“授权委托书”,使会员深刻了解到代办渔业互助保险业务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对今后办事处承保业务能够更加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