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04 13:29:54 作者:龙海市办事处 王嗣骏 责编:潘思敏 点击:2891 次
近年来渔工在工作时间内意外事故频繁发生,随着医疗费用的增加出险船东经济压力不断增大,原有雇主责任互助保险中1.5万元/人的意外伤害赔偿限额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参保会员实际需求,绝大部分中型以上渔船参保会员对于投保雇主责任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互助保险意愿强烈。为使渔民会员更安心投入到渔业生产工作中,2020年,龙海市办事处全面开展中型渔船雇佣渔工统一不记名投保沿海渔工雇主责任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互助保险3.5万元/人意外伤害赔偿限额工作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落实政策,结合推广。为做好此项险种推广工作,严格贯彻《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渔业互助保险工作通知》(闽互保[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已投保的雇主责任互助保险、渔船保险等险种拓展该项业务,落实协会各项保费优惠政策。
二是深入调研,听取意见。做到“请进来,走出去”,即邀请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各主要渔区渔村、渔业协会等涉渔相关机构负责人开展座谈,并深入全市11个主要渔区征求渔船东、会员关于此项险种的意见与建议,确保此险种能顺利推广。
三是积极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短信、各渔业村(居)委会广播等有效宣传载体向会员传递该险种相关信息,协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渔船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安全检查工作时向船东分析往年龙海市渔工意外伤害理赔过程的一些典型案例,开展正面宣传教育,使该险种在渔区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