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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首次跨省参与船舶碰撞事故调解

时间:2019-09-30 15:44:07 作者:石狮市办事处 黄铭炫 责编:潘思敏 点击:2657 次
        2018年12月20日晚上23时左右,闽狮渔06XXX渔船在广东省东经117度48分、北纬22度58分附近海域航行时,与在该海域航行的国内货船芦泾3发生碰撞受损,渔船损失严重,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发后,石狮市办事处,一方面快速对事故渔船进行勘查定损,完成勘查定损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参与闽狮渔06XXX渔船船东会员与芦泾3货船公司经营人的赔偿调解工作。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法达成满意的赔偿协议,导致船东会员面临未能及时恢复渔业生产巨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
       为确保渔民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渔业生产,2019年03月18日石狮市办事处理赔人员在办事处林坤明主任的带领下,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会同船东与渔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一同远赴浙江省温州市,与货船方温州鸿达海运有限公司经营人进行调解。经过2天耐心细致的协商工作,终于促使双方顺利签下了调解协议,芦泾3船舶公司经营人同意支付本次事故应赔付损失的赔偿金。双方调解成功签署协议后,办事处及时启动理赔程序,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在最短时间内将,闽狮渔06XXX船东会员,在本次事故中应承担的次要责任部分,损失赔款及时送达渔民会员手中,帮助渔民会员恢复生产,度过难关,维护渔区社会的安定稳定。
       此次调解是石狮市办事处首次独立参与的跨省调解的案件,不但积累了经验,提高了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树立省渔业互保协会在渔民会员中积极主动的正面形象,让会员切切实实感受到渔业互保是在为渔民办实事谋福利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