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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灾无情,渔保有情 ——闽北渔民灾后生产自救互救行动

时间:2019-09-16 17:54:34 作者:南平市营业部 郑超 责编:潘思敏 点击:2785 次
       今年主汛期期间,南平市参保的小型渔船遭受特大洪水袭击,造成不同程度毁损,建阳、顺昌两县(区)渔船受灾严重,南平市营业部工作人员于灾后快速奔赴现场,在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的配合下,详细做好询问笔录、进行现场查勘取证。


       洪灾无情,渔保有情。面对洪灾,受灾的渔民群众不惧风险,自发地开展互相救助行动,积极找寻冲失、毁损渔船、对渔船进行打捞修理,减少灾后经济损失。洪灾发生前,南平市营业部积极配合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将汛期消息发送给渔民,通知渔民提前加固好渔船,做好防汛准备;洪水来临时做好渔船的值班工作,一旦发现险情,第一时间上报给相关部门;洪灾发生后,为了让受灾渔船尽快恢复灾后生产,南平市营业部对7艘被洪水冲失找寻不到的渔船和毁损已达到全损赔偿范围的渔船,按《沿海内河渔船互保条款》规定予以赔偿,另有3艘损坏严重但又未达到全损赔偿范围,未能予以赔偿的渔船(闽潭渔10005、闽潭渔12001和闽瓯渔00014),这3艘渔船船东在自然灾害面前对损坏渔船积极开展互相帮助打捞施救行动,成功打捞上岸并进行维修。省协会以鼓励和宣传渔民群众自行积极救助防止减少损失的精神,给予每艘渔船灾后慰问金,减少渔民因灾损失。
       今后,南平市营业部将会加强渔业互保会惠渔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对灾后生产自救互救行为的宣传,鼓励渔区群众积极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促进我市灾后恢复工作井然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