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各地简讯 >

福州市远洋渔业互保工作稳步推进

时间:2017-08-24 09:35:35 作者:苏可祥 责编:未知 点击:2810 次
    截至5月31日,福州市共办理906名远洋渔工,75艘远洋渔船入会参保,收取互保会费787.25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7%。同时,办事处处理赔案7起,理赔付金额10.0351万元。
    福州市远洋互保业务扎实有序推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业务沟通。办事处工作人员提前对辖区内快到期的渔船发出续保通知;了解未投保渔船的参保情况;在承保过程中认真倾听远洋企业对互保业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详细解说2017年远洋渔业互保业务新政策内容。
    二是落实优惠政策。严格按照(闽海渔[2016]267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渔业互保工作的通知》和(闽互保[2016]165号)《关于调整2017年远洋渔船互保优惠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将远洋渔业互保纳入市级财政补贴范畴,并提供分期付款服务,提高远洋渔业企业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实行“零距离”服务方式,主动到远洋企业收集承保、理赔材料,及时送单上门。当发生理赔时,办事处理赔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查勘,并及时跟进以便加快理算速度、缩短赔付时间,对有疑难案件的会员认真解释说明,尽量做到协商一致,消除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