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流信息 > 防灾减灾 >

渔船航行期间注意事项

时间:2025-03-03 15:13:32 作者: 责编: 点击:187 次

(一)渔船在航行时必须有专人值班嘹望,不得擅离岗位,交接班应履行交接手续;

(二)不得超航区、超抗风登记航行,不得在禁航区航行;

(三)航行作业应避开商船习惯航线,并按规定开启AIS安全应急救助终端等设备;

(四)应按规定正确显示号灯、号型,按规定鸣放声号,准确表明自己船舶的动态

(五)必须严格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台湾海峡是我国重要的海上交通要道,南来北往的商船货船非常多,容易发生碰撞事故,经过这样的海域,应做好以下具体防范工作。
(一)渔船航行到事故多发水域时,船长必须亲自值班并安排人员加强嘹望;
(二)准确测定船位,谨慎驾驶,保持安全航速;
(三)要避开商船的习惯航线,并按规定开启AIS安全应急救助终端设备,按规定正确显示号灯、号型,按规定鸣放声号,准确表明自己的船舶动态。